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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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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订单+虚假核销”薅消费券补贴“羊毛” “刑”吗?
央广网· 2025-11-06 01:16
消费券补贴模式与规则 - 上海“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折扣优惠力度为满300元减90元、满500元减180元、满1000元减400元 [1] - 对于参与活动商户,消费者核销消费券后,实付金额与消费券面额一并按原路径清算,入账时间不变,不影响营业额 [1] - 某电商平台推出线下商家套餐补贴活动,消费者购买特定套餐可享补贴优惠,差价由平台承担 [3] 虚假核销的操作手法 - 虚假核销流程为先虚构“客户用餐订单”,再由店长或主管通知后厨不出餐,直接使用消费券结账,餐饮店在不承担运营成本前提下套取政府补贴 [2] - 除自行垫付消费款项,参与者每人每单可获利125元至150元不等 [2] - 套取平台补贴手法包括让员工和熟人购买本店套餐直接核销而不实际消费,或雇佣“黄牛”大规模“刷单” [3][4] 已披露的欺诈案件与规模 - 上海静安区一餐饮店员工合伙虚假核销800余张“乐品上海”消费券,骗取补贴款共计24万余元 [2] - 涉案人员包括从区域经理到店长再到门店员工,通过自己抢购或从二手平台购买消费券进行虚假下单 [2] - 某餐饮店经营者曾某通过虚假核销订单,短短几个月骗得电商平台补贴20余万元 [4] 法律定性及后果 - 司法机关认定通过虚假交易套取消费券补贴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侵犯国家财产所有权或平台合法财产 [2][5] - 上海静安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等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均已全额退赔赃款 [3] - 长宁区法院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综合考虑因素包括自首、认罪认罚、退赔获谅解及预缴罚金 [4] 欺诈行为的社会与经济影响 - 欺诈行为导致本应促进消费的款项流入个人口袋,未能实现拉动经济的政策目的 [2] - 虚假销量和好评会误导消费者判断商家真实品质与口碑,损害消费者权益 [5] - 此类行为挤压其他守法商家生存空间,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5]
薅“乐品上海”羊毛?沪上首例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宣判
央视网· 2025-05-29 09:47
案件基本情况 - 上海首例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于5月29日宣判[1] - 案件庭审地点设在上海政法学院 具有示范性审判和法治教育意义[3] - 案件旁听人员包括区工商联代表 商户代表 师生代表及媒体代表等50余人[3] 消费券发放机制 - 上海市发放“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 通过“在线报名 公平摇号”方式确定中签消费者[2] - 消费券可通过支付宝 微信等多个平台参与报名和摇号[2] - 消费券设有满1000减300等多种补贴额度 以满1000减300为例 消费者支付700元后 300元政府补贴发放给商家[2] 诈骗手法细节 - 被告人夏某某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实际经营人[7] - 夏某某从网络渠道以50-8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中签者兜售的满1000减300消费券[10] - 夏某某在店内虚构1000元消费流水 正常核销消费券后获取300元政府补贴[10] - 诈骗期间为2024年11月9日至11月28日 共核销消费券400余张 骗取补贴款13万余元[10] 法律判决结果 - 松江区人民法院认定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用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政府补贴 构成诈骗罪[12] - 被告人具有自愿认罪认罚 坦白 全额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12] - 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三年 并处相应罚金[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