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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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民办学校招生不得使用“100%考试通过率”等夸大宣传
陕西日报· 2025-08-05 00:07
民办学校招生规范 -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2025年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规定 覆盖全省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1] - 备案内容需包含学校总体情况、招生情况、收费情况、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且必须符合客观真实准确的要求 [1]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民办学校需参照省属民办学校标准执行备案 [1] 宣传内容要求 - 学校名称、地址、类型及内容必须与办学许可证完全一致 禁止使用简称或删减"专修、培训、职业"等字样 [1] - 禁止宣传未经批准的联合办学及中外合作办学活动 [1] - 办学许可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学校代码需统一印制在招生材料首页右上角 [1] - 获奖项目必须标注获奖时间及评选单位名称 [1] 禁止性宣传条款 - 严禁使用"最大""最好""第一""100%考试通过率""100%就业率""高薪就业"等误导性用语 [2] - 不得对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就业前景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 [2] - 学费与住宿费收费标准必须与备案标准完全一致 [2] 招生分类规范 - 需分别制定普通统招和非普通统招招生简章 [2] - 必须明确招生专业、人数、课程、学习期限、招生对象、范围、类别、学制及学习形式等具体要素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