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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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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育局通报
券商中国· 2025-12-14 09:51
文章核心观点 - 广州市教育局于2025年12月12日公布了第四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展示了监管机构对校外培训市场持续且严厉的整治行动 [1] - 本次公布的案例涉及多种违规类型,包括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办学、违规收费等,覆盖多个行政区,最高处罚金额超过38万元 [1] - 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表示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执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并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经营 [5] 具体违法违规案例总结 - **案例一:广州黄埔区英*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违规收费案** - 违规行为:未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2] - 处罚措施:被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00,097.24元 [2] - **案例二:广州沃*创意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 - 违规行为: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 [2] - 处罚措施:被责令停止举办,没收违法所得165,802.3元,并处罚款248,703.45元 [2] - **案例三:广州思*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荔湾分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 - 违规行为: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 [2] - 处罚措施:被责令停止举办,责令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40,129.91元,并处罚款80,259.82元 [2] - **案例四:广州市思*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百信分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 - 违规行为: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 [3] - 处罚措施:被责令停止举办,责令退还所收费用56,638.65元,没收违法所得21,299.29元,并处罚款21,299.29元 [3] - **案例五:广州市白云区优*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 - 违规行为: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 [3] - 处罚措施:被责令停止举办,责令退还所收费用16,297.5元,没收违法所得5,992.5元,并处罚款5,992.5元 [3] - **案例六:广州启*文化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 - 违规行为: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 [4] - 处罚措施:被责令停止举办,没收违法所得191,837元,并处罚款383,674元 [4] - **案例七:广州市因*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 - 违规行为: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 [4] - 处罚措施:被责令停止举办,没收违法所得2,138元,并处罚款2,138元 [4] - **案例八:广州市增城区龙*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超范围办学案** - 违规行为: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5] - 处罚措施:被给予警告,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16,650.56元 [5] 监管趋势与行业要求 - 广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持续履行法定职责,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5] - 监管机构明确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双减”政策,增强法规意识,依法依规办学,并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5] - 行业被呼吁需诚信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5]
山东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
齐鲁晚报· 2025-11-12 17:31
广告与营销规范 -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广告牌及网络平台刊播广告 [1] - 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或利用教材、教辅、文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1] - 广告内容不得含有对升学、考试通过、获得学历或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如“保过”、“提分” [1] - 不得明示或暗示有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命题人员参与培训,不得利用科研单位、教育机构、专业人士等名义做推荐证明 [1] - 招生简章和广告需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 资金监管要求 - 培训机构须与银行签订预收费资金托管协议,收费时段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单次收费不超过5000元 [2] - 预收费须全部纳入全国监管平台,实行“一课一消”或“先学后付”模式,防范资金挪用风险 [2] - 课程开始前退费需在5日内全额退还,课程开始后按已完成课时比例扣除费用,剩余费用15日内退还 [2] 人员资质与管理 -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2] - 机构应公示教师资格或职业能力证明 [2] - 严禁聘用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及“黑名单”人员 [2] 合规与信用体系 - 各地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合规机构纳入白名单,违规机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 [2] - 信用评价结果与学校课后服务准入挂钩,未评定等级的机构不得参与校内服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