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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出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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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发区工业项目全面实行“标准地”准入
齐鲁晚报· 2025-12-06 07:31
山东省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政策核心 - 山东省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支撑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旨在通过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支撑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1] - 开发区被定位为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载体 省商务厅将从规划标准、盘活存量、创新机制三方面落实政策要求[3] 强化规划与标准管控 - 指导各开发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修编发展规划 促进产业集聚和用地集约 坚决遏制“摊大饼”式扩张[3] - 全面推行并动态完善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 细化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3] - 所有新上工业项目必须达到或优于“标准地”控制指标 确保土地投向绿色低碳、高附加值的优质项目[1][3] 全面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 - 指导各开发区全面摸清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底数 建立台账并“一地一策”制定处置方案[3] - 鼓励通过转让、合作开发、增资技改、收购储备等多种方式唤醒“沉睡”土地[3] - 支持开发区探索工业、仓储、研发等功能适度混合布局 以提升土地复合利用水平[3] 创新管理与服务机制 - 强化政策激励 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的开发区 在扩区调区、升级、重大项目推荐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3] - 配合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监测 依据结果督促指导开发区对标先进、提升水平[3] - 将开发区土地节约纳入升级考核 严禁“摊大饼”式扩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