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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观社论|乐见遏制趋利性执法新举措
经济观察报· 2025-11-08 07:18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新规 - 江浙沪皖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全国首个针对“远洋捕捞”式执法的区域协同机制《严格规范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异地执法行为八项举措》[2] - 《八项举措》明确了异地执法的概念,规范了案件协查程序,实行同级协查,要求提前告知和陪同执法,并对依法获取的证据互认法律效力[3] - 文件要求慎用行政强制措施,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建立案件会商制度以解决管辖争议,并强化异地执法监督,旨在防止“过罚不当”和趋利性执法[3] “远洋捕捞”式执法的危害与成因 - “远洋捕捞”式执法被视作损害民营经济、破坏营商环境、侵蚀法治根基的顽疾,其表现为权力机关跨省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或划转外地企业及企业家个人财产[2] - 违规与趋利性执法的成因与部分地区,尤其是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面临的财政压力密切相关,财政压力越大的地区,罚没收入增长往往越快[4] - 趋利执法暴露出公权力的异化,当执法者沦为地方财政的创收工具,权力就脱离了法治约束,丧失了正当性,体现出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攫取型”执法思维[4][5] 中央层面的政策背景与法律支持 - 2024年9月26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督行为”,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应规范异地执法行为[2]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已陆续出台文件,从审判监督、案件督办和管辖规范等多方面对跨区域执法提出明确要求[2] - 今年5月20日开始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并明确规范异地执法行为[3] 民营经济信心与营商环境建设 -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升营商环境的目标面临挑战,重建民营经济的信心绝非易事,信心贵过黄金[1][5] - 唯有严守权力边界、筑牢产权保护底线,才能守住市场经济的发展成果[1][5] - 地方财政压力应通过科学治理手段予以化解,不能以牺牲市场公平和公民权利为代价,否则将损害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