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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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泗县:创新普法工作,赋能普法宣传质效
中国发展网· 2025-07-17 07:14
普法工作模式创新 - 探索“法治+非遗”融合式普法模式,相关项目入选长三角非遗法治文化展并获得省市好评 [1] - 借助泗州戏等文化平台实现法戏整合宣传,开展送戏下乡演出220余场次,受益群众超过20万人次 [1] - 将普法与戏曲节目、千场法治电影进乡村结合,增强宣传趣味性和实效性 [1] 线上线下普法阵地建设 - 全县建成各类法治文化基地、广场、长廊194处,村居法治文化墙、宣传栏覆盖率达100% [2] - 建立18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开展普法活动75场次 [2] - 依托网络传播矩阵开设“网络普法”等专栏10余个 [2] 普法活动规模与覆盖 - 依托“法律明白人”管理系统组织线上学习达650人,集中开展“法润乡村社区”等专题活动4500余场次,受众近28万人次 [2] - 组织全县律师深入乡镇开展“庭院说法”普法宣传活动18场次 [2] 普法人才队伍建设 - 注重专兼结合的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镇(街道)普法工作专职人员 [2] - 积极发展普法志愿者队伍,吸纳法律工作者、教师、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等参与 [2] - 在每个行政村(社区)培养至少6名“法律明白人”,发挥其在基层普法中的“领头雁”作用 [2] 精准普法策略 - 遵循“按需供给”普法新模式,实施“靶向式”精准普法 [2] - 实现普法内容与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同频同步”,在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上下足功夫 [1]
法官表述不当?普法也要讲章法
南方都市报· 2025-05-12 12:42
案件事实更正 - 法院更正了普法案例中两名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原告59岁,被告29岁,均为女性[1] - 将原告行为从“突然转身”更正为“放慢脚步接电话,后停下缓慢转身站住”[1] - 将被告行为从“未保持安全距离”更正为“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并未注意前方情况”[1] - 法院承认此前关于“安全距离”的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1] 普法工作问题与影响 - 普法节目中出现对当事人行为、性别等描述的事实性错误,属于审校把关的底线问题[2] - 案例讲述出现“造词”“造法”、与事实不符的低级错误,会导致案例失真、普法失效[2] - 此类错误会带来错误的示范效果,损伤法律的权威和当地法院的公信力[2] - 一次普法乌龙的破坏力不容小觑,有必要厘清责任、进行追责[2] 法院回应与改进 - 当地法院进行了及时更正并重新普法[2] - 法院提出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 - 有必要追根究底出现普法乌龙的具体原因,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2] - 需审视普法法官是否对案情细节不清,或未严肃对待普法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