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跨域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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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鼓励城市间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中国新闻网· 2025-11-03 09:39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改委印发《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1] - 计划提出实施数字化转型筑基行动,打造统筹集约数字底座[1] - 要求按照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建设和运营城市数据基础设施[1] 政策具体措施 - 鼓励城市间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数据跨域高效流动[1] - 旨在解决过去智慧城市建设中各部门、各区域系统独立造成的“数据孤岛”问题[1] - 目标为彻底打破数据孤岛,构建统一、高效、可流动的城市间数据通道[1] 地方实践案例 - 2024年11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数据管理部门共同宣布建立长三角数据专题合作机制[2] - 合作机制首次明确加快推进长三角在数据领域的一体化[2] - 合作重点在数据安全可信流通、算力资源合作发展、长三角“一网通办”等八方面发力[2] 政策意义 - 标志着数据要素的跨域流通已从地方探索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2] - 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奠定坚实基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