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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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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公司治理结构 - 总裁办公会由总裁、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组成,负责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1] - 除需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事项外,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均由总裁办公会审议决定[1] - 总裁对分歧较大事项拥有最终决定权,必要时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 会议召开规则 - 总裁办公会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需提前1日通知[3] -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到会方可进行[2] - 现场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重要分歧事项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3] 决策程序要求 - 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2] - 议题材料需提前2-3天提供参会人员,包括决策备选方案及说明材料[3] - 集体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会前确定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3] 表决与执行机制 -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需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形成决议[3] - 决策形成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执行[4] - 决策执行情况需在下次办公会汇报,并作为业绩考核重要依据[5] 监督与报告机制 - 总裁办公会接受董事会监督,需如实提供相关信息[5] - 总裁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金运用情况[5] - 紧急情况下总裁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或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 责任追究制度 -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的决议造成公司损失时,参与决议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1] - 会议表决时明确表明异议并记录在案的人员可免除相应责任[1] - 审计稽查部门和体系管理部门需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