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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
证券之星· 2025-03-25 12: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Qingdao NovelBeam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877,000元 [4][6] -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0,000股 并于2021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 - 公司系由青岛海泰新光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青岛市工商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747243684J [2] 公司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诚信、创新、优质、高效"的价值观 用领先的光技术创造价值并服务人类 成为微创内窥镜领域世界领先的高科技公司 [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及生产 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 光电子器件制造与销售 光学仪器制造与销售等 [4] 股份结构及发行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119,877,000股 全部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4][5] - 公司由青岛海泰新光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发起人共10名 包括Anmin Zheng(郑安民)持有股份未披露具体数量 Foreal Spectrum,Inc.(美国飞锐光谱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出资 上海优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15万股持股比例9.5455% 青岛普之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20万股持股比例3.6364%等 [5] 股东大会及表决机制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更换董事监事 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职权 [14][15]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审议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 [29][31] 董事会构成及职权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聘任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 [36][44] -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1/2且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负责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51]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机制 - 公司设总经理1名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 可连聘连任 [52]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基本管理制度 具体规章 决定聘任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管理人员等 [52][55] 关联交易及担保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 对方应提供反担保 [17][47][48]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等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16]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