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联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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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竹山:持续深化“巡察+”联动监督机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1-28 05:06
竹山县深化“巡察+”联动监督机制 - 核心观点:湖北省竹山县通过深化“巡察+”联动监督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组织、审计、行业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旨在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以更好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 [1] “巡察+纪检”联动 - 巡前商请纪检监察机关“一对一”通报被巡察单位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政治生态等情况,研究拟定监督重点清单以提升针对性 [1] - 巡中对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和政策指导,推动“边巡边查、快移快处”以增强监督震慑力 [1] - 巡后实行纪委监委、巡察办和巡察组“三方会审”,严把报告质量和线索移交关,并协同开展整改督查和效果评估 [1] “巡察+组织”联动 - 巡察机构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巡察人才库建设,统筹选派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巡察锻炼 [1] - 组织部门同步提供被巡察单位党建、选人用人及班子建设等方面情况,协助巡察组精准开展监督 [1] - 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通过综合研判形成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的“政治画像” [1] “巡察+审计”联动 - 巡察与审计部门加强年度计划衔接,灵活采取巡审同步、先审后巡等方式 [2] - 联动监督围绕国企管理、宅基地审批、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推动“政治体检”与“经济体检”深度融合、同向发力 [2] “巡察+行业”联动 - 依托巡察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巡察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在信息互通、人员支持、问题研判和整改督促等方面的协作 [2] - 在第九轮巡察中,借助涉农部门数据支持,通过大数据比对和实地核查,精准发现问题线索 [2] - 对村(社区)巡察发现的问题,实行“双反馈、双整改”机制,既向乡村两级反馈,也向主管部门交办,推动县乡村和行业系统同题共答、一体整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