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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境”何以成险境?——警惕“野景点”藏隐患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8-22 08:21
文章核心观点 社交媒体对未开发“野景点”的包装和引流,导致游客违规进入并引发大量安全事故和生态破坏,暴露出游客安全意识缺失、平台监管不足、执法惩戒力度弱等问题,亟待通过加强源头管控、完善基础设施、普及安全教育及探索有偿救援等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理 [1][2][4][6] 安全事故与风险 - 近期多地发生游客在网红“野景点”遇险遇难事件,例如内蒙古山洪致12人遇难,广东白马山事故致5人遇难,浙江仙居越野车落水致2人遇难 [2] - 2024年中国境内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335起,造成84人死亡、92人受伤,其中迷路、被困、滑坠、落水四种事故类型占事故总量的82% [2] - 许多受欢迎的“网红打卡地”是法律法规明确禁入的区域,如广东江门古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该保护区每年发生违规进入事件100余起 [2] 社交媒体与平台责任 - 社交平台上,博主使用“玻璃水”、“蓝眼泪”、“出片圣地”等标签为“野景点”引流,并详尽分享攻略,但鲜有提及禁止进入标识和山洪风险 [3] - 部分博主为获取点击量,故意寻找危险线路探秘,冠以“神秘”、“罕见”等关键词推广引流,但弱化或折叠风险提示文字 [4] - 社交媒体对小众探险路线的刻意宣传,推波助澜,吸引游客涌入未开放区域 [4] 游客行为与意识问题 - 部分游客在“打卡文化”驱使下,仅凭“网红攻略”贸然前往未开发区域,缺乏专业装备和应急能力 [4] - 游客为逃避管理,经常夜间绕行或破坏围栏,增加了执法难度 [5] - 游客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等行为属于行政违法,但处罚力度相对较轻,一般罚款100元至5000元不等,部分游客存在侥幸心理 [5] 救援与公共资源消耗 - 未开发区域地形复杂、通信信号差、缺乏救援通道,一旦遇险救援风险高、难度大 [3] - 惠东县全县警情中救援类占比接近五分之二,大多数是山上迷路、人员被困等突发情况 [5] - 救援行动耗费大量公共资源,业内人士建议探索实施有偿救援制度,由违规游客承担部分救援费用 [7] 生态环境影响 - “野景点”成为户外露营、野餐聚集地后,游客走后常常垃圾遍地,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 - 部分“野景点”是自然保护区或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游客活动会对自然生态链产生影响 [5] 治理与解决方案 - 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曾发文,明确要求避免在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开展露营活动 [6] - 对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域,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将其转化为正规文旅景点 [6] - 应加强对自媒体、社交平台的管控,清理违规推荐“网红路线”的内容,从传播源头防范 [6] - 需在“野景点”附近增加风险提示、设立警示牌,并部署智能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测 [6] - 应通过短视频等渠道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制作警示片 [6] - 建议探索完善执法与惩戒机制,如对多次违规者实施信用惩戒,并提高罚款标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