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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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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门诊命名不得标新立异
人民日报· 2025-08-06 05:38
医疗机构门诊名称规范管理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规范门诊命名,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1] - 门诊命名需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清晰准确原则,与诊疗科目相匹配 [1] - 特色门诊名称需真实反映专科特色和诊疗范围,多学科联合门诊需后缀"联合门诊"或"MDT门诊" [1] - 禁止使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标新立异或易引发社会争议的名称 [1] 医疗机构整改要求 - 医疗机构需全面梳理门诊设置与命名情况,对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 [1] - 需调整门诊标牌、引导标识,优化管理流程,提供导诊服务以提升就诊体验 [1] - 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门诊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1]
医疗机构门诊命名不得标新立异
人民日报· 2025-08-05 22:21
政策发布背景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引导医疗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并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1] 门诊命名原则 - 医疗机构需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清晰准确原则命名门诊 且名称原则上需与诊疗科目相匹配 [1] - 特色门诊名称需真实、准确、简洁、清晰地反映专科特色和诊疗范围 [1] - 多学科联合门诊名称必须后缀"联合门诊"或"MDT门诊" [1] 禁止性命名要求 - 明确禁止使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标新立异或易引发社会焦虑争议的名称 [1] 医疗机构执行要求 - 要求医疗机构全面梳理门诊设置与命名情况 对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 [1] - 需调整门诊标牌与引导标识 优化门诊管理流程并提供导诊服务以提升患者就诊体验 [1] - 需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门诊信息 方便患者就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