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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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持续推进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中国新闻网· 2025-09-12 11:17
政策推进 - 生态环境部确定天津南港工业区等46个化工园区为第二批试点园区 推进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1] - 试点工作遵循"以空间换时间"环境应急理念 要求建立健全三级防控体系并编制"一园一策一图"实施方案[1] - 要求实现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与流域"一河一策一图"有效衔接 构建相互支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准备体系[1] 区域实施要求 - 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需发挥先行先试优势 在2025年底前实现行政区域内化工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全覆盖[1] - 长江、黄河、大运河流域相关省区市需加快完成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化工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力争2026年基本完成[1] 试点工作规划 - 生态环境部自2023年起启动试点工作 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2] - 通过因地因园制宜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案例样板 为"十五五"期间实现全国重点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全覆盖奠定基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