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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拖欠企业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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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首次支持偿还拖欠企业账款,湖南率先落地200亿元
第一财经· 2025-06-12 13:29
政策背景与核心举措 - 国务院明确2025年4.4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消化拖欠企业账款[1][3] - 湖南省2025年新增专项债务1465亿元中200亿元(占比14%)专项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1][4] - 专项债用于解决拖欠账款为2025年两会期间首次提出 往年无此操作[1][3] - 政策落地流程:财政部→省级财政厅→地方财政局→符合条件的企业(需纳入前期摸排名单)[1][2] 政策实施细节 - 2024年12月已开展全国范围拖欠账款摸排 以已签署合同为基准进行统计[2] - 资金分配采取省级转贷市县模式 如湖南200亿元均由省级转贷市县使用[4] - 专家预计全国专项债用于拖欠账款比例:胡恒松预估15%-20% 温来成预估10%以上[4] - 按最低10%估算 4.4万亿元专项债中至少4400亿元将用于解决拖欠账款[5] 经济影响与行业现状 - 2024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达26.06万亿元 同比增长8.6%[3] - 中小企业面临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账期拉长、"连环欠"等突出问题[3] - 专项债资金回流企业可促进再投资和生产扩张 激活经济内生动力[5] - 截至统计时点 地方政府已发行新增专项债16541亿元 其中15%(2509亿元)为未披露项目的特殊专项债[5] 政策创新与制度保障 - 专项债用途突破传统限制 从政府投资项目扩展至解决财政问题(隐性债务/商品房库存/拖欠账款)[7] - 实行专项债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 未列入负面清单项目均可申请资金[7] - 允许通过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方式确保专项债本息偿还 省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6][7] - 明确禁止专项债用于经常性支出(工资/养老金/运行经费/债务利息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