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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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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新规力挺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每年最高15亿元
南方都市报· 2025-09-27 02:06
为破解原有普惠贷款、科技型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三类风险补偿政策 "分属多部门、标准不统 一、流程衔接难" 的问题,进一步整合财政资源、提升政策效能,近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 《广州市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首创"政银+政担"双模式风险 分担机制,明确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15亿元,同时规定了补偿对象与标准、风险补偿上限与停止线、申 报程序等内容。 每年可补偿额最高15亿元 所谓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是指每年在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用于引导银行机构加 大对中小微企业等的信贷融资支持,对合作银行机构、合作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 《办法》规定,风险补偿机制每年可补偿额不超过15亿元,其中政担模式每年可补偿额不超过5000万 元,具体额度视当年资金预算情况调整。在补偿对象与适用范围方面,"政银模式"为合作银行机 构,"政担模式"为合作担保机构,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两类补偿模式。 一是统一机制管理,破解政策碎片化。整合原分属3个部门的风险补偿机制,由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统 筹,统一管理体系、统一补偿对象、统一补偿标准、统一重点企业名单,避免"多头补贴""过度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