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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证跨区域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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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晋:“信用代证”实现全国首创跨省互认,四地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正式上线服务
中国发展网· 2025-12-05 08:09
京津冀晋“信用代证”跨区域互认机制 - 京津冀晋四地于12月1日起实施“信用代证”跨区域互认,经营主体可在属地省级信用网站下载使用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替代以往需在多地开具的各领域有无违法违规证明 [1] - 此举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实现了“信用代证”跨区域互认互通模式,旨在优化“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办事体验 [1] - 该机制通过构建跨区域互认标准、打造互认版报告、完善服务响应机制和优化服务渠道等举措,以“一报告通四地”深度赋能信用协同共建 [1] 互认报告的操作流程与核心功能 - 四省市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只需在本地信用网站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即可一键查询下载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实现一次认证、一次查询 [2] - 生成的报告集成了四地有无违法违规信息,可替代以往需要在多地、多份开具的证明,缓解“异地证明”开具难题 [2] - 政府部门通过一份报告即可清晰了解企业在异地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有效填补了跨区域信用监管“盲区” [2] 互认报告的适用领域与创新突破 - 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首批实现了发展改革、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人力社保、生态环境等17个重点领域的互认 [1] - 该模式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在省级层面实现跨区域“信用代证”系统性互认;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跨区域“信用代证”互认标准体系;率先在全国明确跨区域“信用代证”互认技术实现路径 [3] - 技术路径包括数据共享采取“全量共享+中转整合+回流反馈”模式,在适用领域坚持“最大化求同”原则,为全国提供可落地、可参考的路径 [3] 机制建设的战略意义与行业影响 - 该协同机制系统性解决了因行政区划分割、政策机制差异、数据标准不一等造成的互认障碍 [3] - 基于已印发的《京津冀晋跨区域“信用代证”互认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统一了四地在数据共享、报告内容、适用领域、互认场景等环节的标准 [3] - 此举以信用之力推动区域营商环境实现从“营商”向“宜商”的质的飞跃,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一剂良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