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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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村民钓鱼触碰高压线去世,家属索赔百万!法院判供电公司赔偿21万余元
环球网· 2025-06-25 11:23
案件概述 - 广西马山县一名男子在钓鱼时因鱼竿触碰10KV高压线触电身亡 [1] - 家属向供电公司索赔1093384元 认为公司作为高压线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1] - 供电公司辩称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尽到巡视维护义务 事故由受害人重大过错导致 [1] 法院审理过程 - 法院测量涉案高压线离地高度为4.85米 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位于交通困难地区 [2] - 根据《民法典》第1240条 高压经营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但可因受害人重大过失减轻责任 [2] - 法院认定供电公司已尽警示和巡视义务 受害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存在重大过失 [2] 判决结果 - 法院判定供电公司承担20%次要责任 受害人自行承担80%主要责任 [3] - 供电公司需赔偿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18676元 为原索赔金额的2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