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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和解起风波,清明节打款引争执
扬子晚报网· 2025-10-22 07:51
案件背景与核心纠纷 - 案件为张某与谢某之间的民间借贷执行纠纷,双方于2024年初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谢某自2024年3月起至2027年7月,每月偿还2500元[3] - 纠纷升级源于谢某多次选择清明、中元等传统祭祖节日进行还款,张某认为此举构成冒犯,而谢某称这是对张某曾在自家附近烧纸行为的回应[3] - 本应承载追思感恩之情的传统节日,沦为双方斗气泄愤的工具,存在妨害社会及司法秩序的风险[4] 司法介入与调解过程 - 面对矛盾激化,法院依法传唤谢某,对其不当行为进行训诫,并送达《预处罚通知书》[4] - 在法律威严与传统文化的双重引导下,谢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当场提交书面悔过书[4] - 法院以谢某悔过为契机开展调解,引用“冤家宜解不宜结”古训,劝说双方放下嫌隙,理解传统节日的核心价值在于敬畏与感恩[5] 案件结果与履行情况 - 谢某主动提出加速履行还款义务,于2025年9月分两次将剩余的55000元借款全额支付给张某[5] - 原定持续至2027年7月的履行计划,提前22个月顺利完成[5] 法官观点与文化内涵 - 清明、中元等祭祖节日承载着“慎终追远”的深厚人文情怀,核心要义在于心怀敬畏和感恩[6] - 任何将传统文化工具化、庸俗化以宣泄情绪、激化矛盾的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触犯法律[6] - 法院在处理涉及传统文化元素的纠纷时,应深入挖掘文化精神内涵,以“以文化人、以理服人”的方式引导当事人,结合法律刚性与文化温度[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