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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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修改人员联系方式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8 00:28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指南 -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需进入代扣代缴菜单中的人员信息采集功能 [2] - 修改人员联系方式支持单个修改和批量修改两种操作方式 [2] - 单个修改需双击人员信息列表中员工姓名蓝色字样进入修改界面 在联系方式页签内更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经常居住地等信息后保存 [4][5][6] - 批量修改需先导出全部人员或选中人员信息 选择客户端普通列表格式 在导出表格中修改联系电话等列次后重新导入系统 [7][9][11] - 手机号码需满足一人一号规则 禁止使用1111、0000等非法数字或他人号码替代 [12] - 修改完成后需勾选人员信息并点击报送 直至状态显示报送成功方可进行综合所得申报 [12] 企业所得税无形资产摊销规则 -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需采用直线法计算且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16][17] - 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可按规定或约定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 [16] - 自行开发支出已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及其他特定情形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7]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政策 -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 计算基数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视同销售收入 [21][24][25]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与企业所得税一致 按发生额60%扣除且上限为销售收入5‰ [24] - 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60%计入筹办费并税前扣除 不受零销售收入影响 [24] -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需包含视同销售收入 股权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计入扣除计算基数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