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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岁外卖员送餐完毕回家途中受伤,平台被判赔偿134.8万港元,法官:技术限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4 16:40
案件背景 - 南亚裔外卖员在2020年8月18日3号风球期间驾驶电单车工作 于8号风球悬挂后18分钟完成订单 回家途中因强风导致交通事故 造成背部、右膝及右手指受伤 需休病假785天 [3][5] - 原告原月收入2.8万港元 扣除养车费后净收入约2.4万港元 事故后因肌肉流失导致工作能力受限 仅能从事月薪约1.4万港元的保安或物业工作 [5][9] -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34.8万港元及诉讼费 理由包括痛楚损失、生活便利损失及平台责任比例 [6] 平台运营争议 - 平台在8号风球预警后通过Telegram通知骑手暂停运营 但未及时关闭自动化订单系统 导致骑手在恶劣天气下仍承接订单 [5][8] - 平台辩称骑手有权拒绝接单 但法官认为该说法违背常理 且合约条款存在冲突 骑手为维持收入及避免投诉需承受长期压力 [8] - 平台作为大型企业 被认定有责任确保系统可及时关闭以保护员工安全 技术限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8] 责任判定与赔偿计算 - 法官裁定平台承担80%责任 原告自担20%责任 理由包括平台未及时关闭系统及原告未合理评估回家风险 [8][9] - 原告伤势被认定不属于"严重受伤"类别 获批准14个月病假薪酬(按净月薪2.4万港元计算) [9] - 赔偿金额包含未来收入损失(按保安月薪1.4万港元折算)、情感损失及痛楚补偿 总额134.8万港元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