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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餐桌到酒店:广东用“诚信价格”给消费陷阱划红线
搜狐财经· 2025-12-13 12:08
政策发布与目标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零售、住宿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至2025年12月24日 [2] - 新规旨在通过明码标价、规范附加费、严控虚假促销等举措 构建公平透明消费环境 破解“消费隐性成本高”“促销套路多”等民生痛点 [2][6] - 新规若正式实施 将有效规范三大行业价格行为 目标是实现“放心消费在广东” [6] 餐饮行业规范要点 - 要求经营者通过纸质菜单、电子屏、网络页面等显著方式明码标价 价格变动须及时更新 [4] - 规定茶位费、服务费等附加费用必须“提前告知+标准公示” 消费者点餐前需清晰知悉 以封堵结账时突然多出费用的消费陷阱 [4] - 严禁外卖平台强制商户进行虚假标价 或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促销扰乱市场 [5] 零售行业规范要点 - 要求线上经营者通过文字、图像等方式清晰展示价格 [5] - 规定会员价与非会员价必须使用同等大小的字体标注 杜绝“会员价小字藏角落”的套路 [5] - 禁止促销活动使用“震撼价”“超值价”等模糊表述 不得虚构无从考证的“市场价”作为比价基准 [5] 住宿行业规范要点 - 规定利用划线价、特价等开展价格比较时 必须确保被比较商品服务内容相同、交易条件一致 且被比较价格真实有据 [5] - 禁止使用“全网最低价”等无法考证的虚假宣传 [5] - 要求未标明比价信息的 被比较价格不得高于前七日最低成交价 若七日内无交易则不得高于前次交易价 [5] 平台责任与商户权益 - 强调平台经营者不得侵犯商户自主定价权 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强制商户进行虚假或误导性价格标示 [5] - 此举旨在打破“平台二选一”“强制低价”等垄断行为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5]
市市场监管局规范“双十一”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
西安日报· 2025-11-10 03:24
市场监管政策核心观点 -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在双十一期间发布提醒告知,旨在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要求其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 价格标示规范 - 经营者必须依法明码标价,确保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并在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 [1] - 禁止在标价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服务,禁止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1] - 网络交易经营者在首页或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不得低于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且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须与实际一致 [1] 禁止的价格欺诈行为 - 禁止无合理理由在折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作为计算基准,禁止采用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基准或被比较价格 [1] -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不得谎称价格为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后进行高价结算 [2] - 禁止通过先涨后降、虚假折价、价格比较等欺诈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禁止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视频标示价格 [2] - 禁止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禁止不标示或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以诱骗交易 [2] 赠品管理要求 - 经营者赠送物品或服务时,必须标示赠品的品名和数量,若标示赠品价格或价值,应标示其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的销售价格 [1]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规范“五一”市场价格行为
中国食品网· 2025-04-30 09:37
市场价格行为规范 -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节假日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强调明码标价规定,要求价格公示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1] - 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误导性价格手段诱骗交易,包括线下实体店、电商平台、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渠道,禁止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等行为 [2] - 重点规范节假日特色商品、旅游纪念品零售行业,要求自主定价需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价格比较信息需真实准确且有据可循 [2] 住宿行业价格监管 - 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需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及附加费用标准 [2] - 订单生效后不得擅自提高价格,需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2] 市场监管执行 - 乌苏市市场监管部门成立"市场卫士先锋服务队",加强"五一"期间价格行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2]
“五一”“端午”将至 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规范价格行为提醒
中国新闻网· 2025-04-29 06:41
价格行为规范 - 经营主体需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规,加强价格自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 - 必须执行明码标价,商品需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服务需标示项目、内容和价格,禁止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 [1] - 禁止通过虚假折价、价格比较等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线上线下渠道均适用 [2] 重点行业监管 - 民生商品(粮油肉蛋菜奶、药品)经营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3] - 卖场、商场、网络平台需规范场内经营者,行业协会不得串通涨价 [3] - 交通行业(客运、出租车、网约车、铁路、高速公路等)需规范价格行为,落实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服务区需明码标价 [3] 住宿与餐饮规范 - 宾馆、酒店、民宿需在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及价格,不得擅自提价 [3] - 餐饮经营者需区分菜品价格标示,高价食材需明确计价单位,外卖打包费需明码标价 [4] 旅游与娱乐行业 - 景区需在入口或售票处明码标价,不得增设"园中园"收费项目,落实特殊人群优惠 [4] - 旅游纪念品零售需合理定价,价格比较需真实准确 [4] - 电影、文娱演出、露营场所需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 [5] 维修服务规范 - 家电维修需标示辅料、零配件价格,上门服务前需出示价目表并经消费者确认 [6] 法律风险与执法 - 违反明码标价可罚5000元以下,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元或5倍违法所得,哄抬价格最高罚300万元或5倍违法所得 [6] - 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检查,对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曝光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