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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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放宽高技能人才引进入户条件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用于入户申请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09-15 07:44
新政策主要有3点变化:一是证书类型扩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参照职业资格证书用于申请办理人才 引进入户;二是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可参照高级技师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三是通过市外评价机构评 价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无须参加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为了保障政策衔接顺畅,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前已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2016年的《深圳 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继续执行《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2017 年)》。 2016年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高技能人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需要满足以下条 件: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这里 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深圳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 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近年来,国家、省持续推动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发生了较大变化,原"五级工"制度调 整为"八级工"制度,职业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