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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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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丨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3 15:42
政策内容 -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 扣除范围 - 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不可在税前扣除 [3] - 夫妻双方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可选择全部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4] - 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由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分别计算扣除额 [7] 医院类型 - 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就诊支出可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5] 申报注意事项 - 纳税人需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6] - 跨年度医疗费用以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属于第二年支出 [8] 起付线与限额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为1.5万元,扣除限额为8万元 [9]
手把手教您: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0 10:03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 - 扣除仅限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 [2]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流程 - 登录App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大病医疗】并确认扣除年度 [3] - 需填写患者关系、医药费用总金额及个人负担金额,数据可预填并支持修改 [7][8] - 医疗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核验 [8] 申报方式选择 - 可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扣除 [9] - 或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扣缴义务人代办扣除 [10] 资料留存要求 - 需保留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复印件 [12] - 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年度医药费用清单可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12] - 税务部门与医保局已建立信息核验机制,纳税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12] 其他服务推荐 - 厦门税务提供继续教育、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14] - 相关视频教程可通过链接或二维码获取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