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严肃问责185人,包括市委书记、市长、区委书记、区长等
中国基金报·2025-12-28 16:1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 -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20日反馈督察情况,同时移交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2] -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74个责任单位、185名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厅局级干部19人、县处级干部50人、乡科级及以下1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诫勉处理78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3人、批评教育处理14人 [2] 洪湖水环境水生态状况持续下滑问题 - 荆州市、潜江市和有关部门对洪湖生态保护治理有畏难情绪,决心不够,不碰硬、慢作为,流域规划统筹不力,推动落实洪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主要措施不到位 [3] - 导致洪湖流域范围内存在城镇生活污水直排、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严重、生态恢复项目和清淤工程未按要求实施、生态流量不足等问题 [3] - 责令荆州市委、市政府,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荆州市农业农村局,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监利市政府,洪湖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责令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3] - 对时任荆州市委书记吴锦、时任荆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周志红等多名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周志红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4] - 另对33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4人、政务记过处分2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诫勉处理1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 [4] 部分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问题 - 武汉市、孝感市、仙桃市、天门市、恩施市水务、住建等部门对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解决群众身边突出水环境问题的责任感、紧迫感不强,落实相关整治要求不严不实 [5] - 具体问题包括:武汉市黄陂区后湖和老泵站河综合整治工程进展缓慢,导致相关水体长期黑臭;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三军片区存在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生活污水直排;仙桃市、天门市、恩施市污水管网排查整改不到位,管网混错接、缺陷问题突出,导致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偏低 [5] - 责令武汉市黄陂区委、区政府,孝感市孝南区委、区政府,恩施市政府,武汉市黄陂区水务和湖泊局,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天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恩施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5] - 对武汉市黄陂区委书记何建文、区长张劲、副区长彭斌祥等多地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彭斌祥等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7] - 另对18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7人、诫勉处理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 [7] 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破坏生态问题 - 武汉市、神农架林区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规划滞后,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多发 [8] - 具体问题包括:武汉市消纳场所布局不够,仅剩3座建筑弃土消纳场对口接收所辖16个区中6个区的建筑弃土;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对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监管不力,城管部门台账与实际不符;2021年以来神农架林区开展工程施工的102个项目均未建立管理台账,仅有1家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备案;神农架林区大九湖镇、木鱼镇倾倒建筑垃圾侵占生态保育区,武汉市黄陂区违规堆存建筑垃圾占用基本农田 [8] - 截至督察进驻,湖北省13个市州、3个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中,有15个未按要求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8] - 责令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等14个市州政府,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等多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责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9] - 对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原督察总队总队长王春生、神农架林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张兴忠等多位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张兴忠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0][11] - 另对16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6人、诫勉处理4人、批评教育4人 [11] 部分地方大气污染反弹严重问题 - 武汉、宜昌、黄石、荆州、荆门、孝感、黄冈、咸宁、天门等地及相关部门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重视不足,污染防治攻坚力度不够,污染治理措施推进不力,监管不到位 [12] - 具体问题包括:黄石市、黄冈市“两高”项目批建不符、未批先建问题突出;荆州市“两高”项目未按要求编制有效削减方案;截至督察进驻,湖北省8家平板玻璃生产企业中5家违规使用高硫石油焦;荆门、黄冈及天门3市6家企业建有8条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线,属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未按要求淘汰;武汉、宜昌、荆门、咸宁4市8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存在弄虚作假问题;荆州、孝感2市2家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失真失实 [12] - 责令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黄石市西塞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党委,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等多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13] - 对时任武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胡亚波、时任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绪龙等多位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张绪龙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 - 另对49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3人、政务记过处分1人、诫勉处理2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批评教育10人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