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五项提案遭华夏幸福否决
事件概述 - 中国平安与华夏幸福之间的纠纷升级 平安人寿及平安资管于12月17日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华夏幸福控股及王文学[3] - 平安人寿作为股东向华夏幸福提出五项临时提案 拟提交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但遭到华夏幸福董事会否决[3][4] 董事会审议结果 - 华夏幸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12月21日审议五项临时提案 投票结果为1票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提案未通过董事会审议[4] - 董事长王文学认为五项临时提案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不应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董事会否决提案的具体理由 - 针对提案一(关于将重整清算等事项认定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清算事项已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该提案毫无必要[5] - 针对提案二(关于罢免非独立董事冯念一):董事会认为冯念一关于公司预重整启动程序的言论系事实描述 不违反法律法规 且股东大会不能在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故解除其职务[5] - 针对提案三(关于选举仇文丽为董事):董事会认为提案事项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 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针对提案四(关于配合债委会进行专项财务尽调):董事会认为《债务重组计划》未赋予债委会对公司开展财务尽调的权利 若配合将造成公司违法违规并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债权人利益[6] - 针对提案五(关于要求高管说明债务重组计划执行不及预期原因):董事会认为公司自2021年12月以来已定期、持续依法披露债务重组计划进展 没有应披露未披露事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