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不得“亏本卖”,香港科技股估值能否受益?
第一财经·2025-12-22 07:04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12月20日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明确禁止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 [3] - 规则旨在规范平台价格行为,禁止低价倾销、价格欺诈、强制补贴等,并要求动态定价、补贴促销等规则公开透明 [4] - 规则设有例外情形,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临期商品等,或有正当理由降价提供服务不被禁止 [3] 对行业竞争格局的预期影响 - 规则将促使依赖补贴和低价策略的互联网平台公司重新审视定价策略和商业模式,转向更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如提升服务质量和产品差异化 [3][4] - 规则将削弱平台“烧钱换市场份额”的能力,压缩补贴空间,预计当前如火如荼的平台“价格战”将快速降温 [3][4] - 恶性“价格战”结束后,互联网平台可更聚焦于效率提升、人工智能AI应用、供应链优化,从而提高盈利的可持续性 [4] 对相关公司财务与估值的影响 - 短期内,部分公司的营收增长可能面临一定压力,但长期来看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3][4] - 行业盈利能力有望得到修复,同时随着AI科技属性提高,互联网平台的估值有提升空间 [3][4] - 截至12月22日中午收盘,美团、京东集团、阿里巴巴等相关港股个股上涨幅度都在1%以内 [3] 政策执行面临的挑战 - 如何定义“低于成本”需要更明确的标准,执行层面面临较大挑战 [3][5] - 互联网平台销售的商品和服务部分为非标准化产品,难以横向比较价格是否低于成本 [5] - 若以企业整体盈亏作为衡量标准,可能阻碍部分小型或高成长企业的发展;若仅以直接成本计算,则因直接成本占比较小,难以全面反映真实成本结构 [5] - 以外卖平台为例,不同平台在服务流程、配送时间等方面存在差异,难以标准化,故较难准确衡量合理成本和收费标准 [5] 市场与策略展望 - 预计部分企业将会调整经营策略,受益需要一定的时间 [3] - 互联网平台之间的激烈竞争态势,对相关企业的股价影响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