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央行官宣事关信用修复
Wind万得·2025-12-22 00:48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旨在应对新冠疫情后续影响 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2] - 政策对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 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提供修复机会 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 相关逾期信息将不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展示 [2] - 政策实施采取“免申即享”模式 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 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由央行征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 [2] - 政策实施后 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还款状态”和“逾期金额”两个数据项将会予以调整 [2] 政策具体执行安排 - 若个人在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相关逾期信息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 [2] - 若个人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相关逾期信息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 [2]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组织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统一进行技术处理 无需个人申请办理 [3] - 个人若发现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规定时间后仍在展示 可通过征信中心400客服热线或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窗口提出处理申请 征信中心受理后应在30天内完成核查处理 [3] 相关机构工作要求 - 征信中心需细化落实举措 做好系统调整 并统筹组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妥善开展相关工作 [5] - 征信中心需协同接入机构建立应答处理机制 对信息主体提出的处理申请 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 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说明 [5] - 征信中心与接入机构需加大服务保障 畅通线上线下信用报告查询渠道 做好系统设备维护和人员导流准备 满足社会公众了解自身信用的需求 [5] - 接入机构需规范征信业务开展 准确、及时、完整报送个人信贷信息 并不断提升自身信贷风控能力 合理使用信用信息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满足公众合理融资需求 [5] 其他配套事项 -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十四项不再适用 [6] -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 个人信息主体可以在每年两次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基础上 额外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两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