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最新消息
第一财经·2025-12-19 01:12

事件概述 - 南京博物院馆藏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现身拍卖市场 引发关于国有博物馆对捐赠品的认定、处置及捐赠人权益保护的争议 [1] 捐赠与鉴定争议 - 1959年 庞莱臣之孙庞增和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套) 包括仇英《江南春》图卷 [2] - 捐赠人后代庞叔令表示捐赠均为珍品 博物院擅自认定五件藏品系伪作损害家族声誉 [2] - 南京博物院出示专家鉴定记录:1961年张珩等三位专家鉴定认为“江南春图卷 伪 一般” 1964年王敦化等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 假” [2] 藏品处置与流向 - 2025年6月底 庞叔令发现捐赠的137幅书画中少了5幅 包括《江南春》图卷 [3] - 南京博物院书面答复称5幅画被认定为伪作 已从藏品序列中剔除 并进行了划拨、调剂处理 [3] - 史料显示:1997年4月 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报告 请求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调剂给省文物总店处理 并于同年4月获同意 [4] - 1997年5月8日 《江南春》图卷被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4][6] - 2001年4月16日 该画作以《仿仇英山水卷》之名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 [4][8] - 从20世纪60年代鉴定为伪作到2001年销售 跨越三四十年 庞家人毫不知情 [8] 法律与权益焦点 - 捐赠人代理律师认为 捐赠方后人有权知道捐赠品保存情况及被鉴定为伪作书画的具体流向 博物院处置时应主动告知 并应优先考虑让原捐赠人收回 [8] - 博物院代理律师认为 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转移至国家 且捐赠时未保留返还权利 现行法律未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返还捐赠物的义务 因此要求返还缺乏依据 [8] - 业内人士指出 事件焦点在于艺术品市场应关注拍品来源是否正规 博物院必须有清晰证据证明画作出库合规合法 否则不应在市场上流通且应依法追回 [9] 事件进展 - 2025年11月20日 庞叔令状告南京博物院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庭 核心诉求曾为要求说明画作具体流向并最终返还 该诉请已当庭撤回并表示将另行申请强制执行 [3] - 该事件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将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