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后的税收政策核心变化 - 文章核心观点:海南自贸港于2025年12月18日启动全岛封关运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总体力度更大,旨在促进高质量发展并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税收制度,未来政策将持续完善并稳妥推进简化税制的“销售税”改革 [3] “零关税”政策扩围与深化 - “零关税”商品范围大幅扩大:封关后,“零关税”商品税目从封关前的约1900个扩大至约6600个,占全部商品税目的比例达到74%,比封关前提高了近53个百分点 [5][6] - 享惠主体范围扩大:封关前仅限于法人企业、事业单位,封关后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6] - 商品流通限制放宽:进口“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不再局限于企业自用,可以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通,免于补缴进口税收 [6] - 政策影响:大幅降低贸易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为经营主体业务开展创造有利条件,构建多元驱动的贸易增长格局 [6] 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放宽 - 政策核心:对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时免征进口关税 [7] - 封关后主要放宽内容:取消享惠企业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限制;将“零关税”进口货物纳入政策适用的进口料件范围;优化加工增值计算公式,将海南自贸港自产货物的价值计入增值部分,使企业更容易达到30%的增值率 [7] - 政策影响:大力支持鼓励类产业发展,相关企业可节约进口关税 [7] 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优惠延续 - 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政策继续延续 [8] - 个人所得税:最高15%税负的优惠政策继续延续 [8] 税收优惠政策的持续改进方向 - “零关税”水平将持续提升:计划争取进口征税商品目录进一步缩减 [10] - 企业所得税优惠将拓宽:逐步扩大15%企业所得税享惠的鼓励类产业范围,最终实现享惠产业负面清单管理 [10] - 个人所得税制度将优化:推动建立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力争将所得税优惠政策转变为长期性制度安排 [10] - 政策完善建议:动态优化鼓励目录以精准支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完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认定标准与机制 [10] 简化税制与“销售税”改革展望 - 法律依据: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全岛封关时将简并增值税、消费税等多税种,在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封关后进一步简化税制 [11] - 当前进展:简税制改革尚未推出,将按照稳妥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进行研究,并根据发展进程适时测试实施 [11] - 改革关键与特点:重点需解决销售税与内地增值税制度的衔接问题;销售税具有仅在最终环节征收、链条短、遵从成本低、制度结构简明的特点,适合以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 [11][12] - 设计方向:探讨与增值税易衔接的增值型销售税(对增值部分的销售收入征税),税制设计需符合简税制、低税率、强法治等要求 [11]
海南自贸港税制有何新变化
第一财经·2025-12-18 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