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估值技术转型的背景与监管要求 - 在监管持续推进银行理财“真净值”转型的背景下,理财产品估值技术再次受到关注 [3] - 2024年12月,监管部门明确要求理财估值、直投或委外均不得违规使用收盘价调整、平滑估值、自建估值模型等方式来平滑净值波动,并要求在2025年底前完成全面整改 [4] - 监管要求为此前部分理财产品通过技术手段“修饰”净值曲线的空间划下了清晰边界 [4] 新型第三方估值工具的引入与应用 - 近期部分理财子公司开始尝试引入中诚信指数公司、中债资信评估公司提供的估值方法 [4] - 中诚信指数公司债券估值综合运用金融工程建模、机器学习模型与大数据技术,将市场交易数据与自身信用研究数据相结合 [4] - 其估值方法强调三点特色:一是在重大事件后提高真实成交价权重;二是根据信用评分动态调整样本;三是利用过去一段时间成交价以削弱短期情绪冲击 [5] - 转向新型第三方估值的直接动因在于债市波动加剧背景下的“负反馈”风险,通过相对平滑的估值方式有助于减缓净值波动节奏 [5] 新型估值工具的技术逻辑与市场分歧 - 中诚信指数估值将收益率拆分为“长期真实价值”与“短期情绪波动”两部分,拉长观察窗口有助于剔除短期噪音,更符合银行理财等长期配置型资金的使用场景 [5] - 相较之下,主流的中债估值、中证估值对即时成交数据依赖较高,顺周期特征明显,容易放大市场波动,且在非活跃债券定价及异常波动过滤方面灵活性不足 [6] - 市场分歧在于:一种观点认为产品净值应如实反映资产价格变化,估值波动是市场变化的自然结果;另一种观点指出,在总规模超过50万亿元的信用债市场中,持续活跃成交的债券占比有限,依赖少量成交价格推演全市场价值难以反映长期配置型资金的真实需求 [10] 估值工具被滥用的潜在风险 - 争议焦点在于估值方法的使用方式是否偏离公允价值原则 [8] - 通过拉长估值观察周期能显著降低净值起伏,但若被频繁、系统地运用,可能导致估值与真实市场价格逐步脱节 [9] - 实践中已出现被用于“业绩展示”和产品排名竞争的倾向,机构可能在不同产品或专户之间通过资产调配和交易时点选择,将账面积累的浮盈集中释放至新发产品,短期内迅速抬升收益率以增强市场吸引力 [9] - 依靠“打榜”效应迅速做大的产品往往难以维持初期的高收益水平,随着规模扩张收益率回落成为必然,在不同批次投资者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利益差异 [9] 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与平衡之道 - 从政策导向看,多估值源并非“放任自流”,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曾发布指引鼓励发展多估值源 [13] - 未来多估值源共存将成为常态,但会逐步走向规范化,监管将明确第三方估值机构的准入标准、备案要求和信息披露义务,形成“传统估值为主、新型估值补充”的格局 [13] - 关键在于估值工具是否与产品定位、资产特性和投资期限相匹配,并在充分披露的前提下使用 [12] - 新型第三方估值对投资者权益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有助于过滤非理性波动,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在市场拐点出现时,估值差异可能放大不同投资者之间的收益分化 [13] - 若行业过度“内卷”于估值技巧,而忽视投研与风控能力建设,反而偏离了资管业务的本源 [13]
沦为银行理财“打榜”工具?第三方估值争议再起
第一财经·2025-12-16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