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磷虾油采购价远低于正常水平
第一财经·2025-12-16 12:15

事件概述 - 上海市消保委于12月15日约谈了北京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3] - 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3] - 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3] 产品与销售情况 - 涉事产品在电商平台上的名称为“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3] - 一瓶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在电商平台售价低至几元,例如60粒一瓶售价为7.5元[3] - 截至12月16日,部分电商平台已下架相关产品,但仍有平台在售[3] 涉嫌违规行为 - 上海市消保委调查认为,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为,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例如宣称磷脂含量43%但实际未添加南极磷虾油[4] - 涉事产品在包装与营销宣传上存在刻意混淆误导行为[4] - 律师指出,该产品由经销商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质量问题根源在于低价[4] 相关方回应与行动 - 上海市消保委敦促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立即自查、向消费者说明情况、诚恳道歉、并尽快召回问题产品办理退换货及赔偿[4] - 上海市消保委已函告四川有关监管部门关注此事[4] - 针对北京同仁堂集团起诉该经销商商标侵权,律师认为若生产商陈述属实,本案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存在重大争议,法院可能推定商标权人放任了孙公司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的行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