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券业协会建立针对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不正当竞争的投诉举报机制 以维护证券行业市场秩序 [2][3] 监管机制与背景 - 信息技术系统已成为支撑证券公司运营与创新的核心基础设施 [2] - 伴随市场快速发展 部分服务机构在竞争中采取不正当手段 扰乱行业秩序 [2] - 中证协建立该机制主要用于发现分析风险线索 反映行业共性问题 不替代证券公司向市场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行为 [3] 四类可举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商业贿赂行为:服务机构采用给予财物等手段贿赂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事务人员 以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2] - 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服务机构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欺骗诱导证券公司或交易者 [2] - 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服务机构利用数据、算法、技术影响证券公司选择 或实施妨碍破坏其他服务机构合法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包括诱导欺骗强迫证券公司修改关闭卸载其他服务 恶意不兼容等 [3] - 扰乱市场秩序的定价行为:服务机构利用市场支配地位 实施价格歧视、恶意操纵价格(哄抬或压低价格)、强制搭售产品、限定或指定交易对象、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等 破坏市场供求机制与价格形成的自主性和公平性 [3] 线索处理流程 - 中证协建立线索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 将证券公司报送的线索材料情况定期不定期上报证监会科技监管司 [3] - 对于个性问题 中证协指导证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诉举报方协商解决 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3] - 对于行业共性问题 且指向性明确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组织相关单位以投诉举报等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4] - 服务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涉及期货、基金行业的 协会将视情形与期货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会商 [4]
中证协出手,剑指不正当竞争!
中国基金报·2025-12-16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