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背景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 [1][3][4] - 该指南的起草背景是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随着市场快速发展,新型商业模式涌现,价格行为日趋复杂,实践中存在价格标示不规范、价格欺诈、价格串通、非理性竞争等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各方权益 [30] 总则与基本原则 - 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汽车生产、新车销售活动时发生的价格行为 [6] - 汽车行业各经营主体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 [6] - 鼓励汽车行业相关协会在政府部门指导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价格合规建设 [6] 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规范 - 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定价策略,并对所属整车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链条价格行为管理 [7] -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返利政策要清晰明确,并以合同等方式与经销商事先约定,同时要尊重汽车经销商的自主定价权 [8] - 禁止汽车生产企业之间以及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之间进行价格串通行为,例如固定或变更价格水平、价格变动幅度或采用统一的价格计算标准 [8][9] - 禁止汽车生产企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的行为,并列举了九种具体表现形式,包括折扣、补贴、以物抵债、多发货少开票等 [9] - 在汽车供应链出现供需严重失衡时,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若无正当理由大幅度提高价格,将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9] - 汽车生产企业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销商、贸易商,不得实行价格歧视 [10] - 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应当规范“付费解锁”功能的收费行为,对于有免费期的功能需告知免费期限和后续收费标准,对于需收费的差异化增值功能需明确告知 [11] 汽车销售企业价格行为规范 - 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需在经营场所或网络平台以显著方式标明车辆名称、销售价格、主要配置等信息,并明确“销售价格”是指汽车销售企业自主制定的价格,并非厂商指导价 [12][13] - 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需在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活动期限、适用范围等,并真实标明折价、减价基准 [14] -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规范价外馈赠行为,采取赠送物品或服务的,要如实标明赠品品名、数量或价值 [15][16] - 禁止汽车销售企业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并列举了七种具体行为,包括使用误导性语言标示价格、使用虚假的“市场价”进行宣传、虚假标示“限时降价”、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等 [17] - 禁止汽车销售企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的行为,并列举了九种具体表现形式 [18][19] - 汽车交易网络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尊重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不得强制其参与促销,并需对平台内可能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19] - 鼓励平台经营者在平台内经营者展示的价格显著低于厂商指导价或市场价格水平时,及时提醒经营者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并提醒消费者该低价可能存在交易异常风险 [20] - 汽车销售企业在收取与汽车销售相关的服务费用后,应当真实地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禁止只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或将自身义务以其他服务名义收费等行为 [21] 企业内部合规制度建设 - 鼓励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根据需要建立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负责协调和监督企业价格合规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价格合规管理制度 [22] - 内部价格合规管理制度应包括价格决策机制、销售合同管理机制、内部监督机制、价格应急处置机制、风险防控机制以及价格合规培训机制 [23] - 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市场推广、定价决策、销售执行等环节的责任主体与权限划分,规范价格形成与实施过程 [24] - 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对合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5] 指南结构与适用范围 - 《指南》共五章28条,内容包括总体原则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规范、汽车销售企业价格行为要求、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建设以及附则 [32][33][34] - 指南中汽车生产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整车生产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汽车贸易商等 [25] - 行业协会可以参考本指南,制定本行业落实细化措施 [26]
汽车价格“红线”来了!市场监管总局出台重磅政策传递什么信号?
第一商用车网·2025-12-14 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