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 江西省通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对86个责任单位、314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9人,处级干部11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8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诫勉、通报等处理208人[3] 相关地市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问题突出 - 多地市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包括九江经开区、鹰潭市城区及贵溪市、上饶市中心城区及广丰区、广信区、德兴市、萍乡市萍水河沿线、新余市袁河北岸、赣州市章贡区、宜春市袁州区、吉安市新干县、抚州市乐安县、东乡区、临川区、南昌市、景德镇市城西片区[6] - 根据调查情况,责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九江市委市政府、鹰潭市委市政府等多个单位作书面检查并整改[6]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87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包括对时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熊春华责令作书面检查,对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建华给予诫勉处理等[7][8] 一些地方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 萍乡市无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规划及场所,湘东区、上栗县存在露天堆放或焚烧固体废物问题,南昌经开区、安义县、红谷滩区、赣江新区存在多处建筑垃圾堆存点,抚州市宜黄县、上饶市弋阳县违规堆存建筑垃圾,宜春樟树市鑫泉固体废物处理公司违法堆存并填埋固体废物[9] - 根据调查情况,责令樟树市委市政府、安义县、红谷滩区、湘东区政府等多个单位作书面检查并整改[9]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83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包括给予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建华诫勉处理,给予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达彪党内警告处分等[10] 鄱阳湖保护修复不力、生态环境问题多发 - 九江市都昌县、共青城市、庐山市存在非法矮围、养殖、捕捞及违规疏浚作业问题,南昌市南昌县矮围未拆除,磨盘洲矮围内2500亩湖泊滩涂变为农田,上饶市鄱阳县、余干县存在非法养殖及将湖泊水面变为农田问题,其中余干县将塘背圩内800余亩湖泊水面变为农田[11] - 根据调查情况,责令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单位作书面检查并专题报告整改情况[11]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59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包括给予时任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义泉诫勉处理,给予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向爱农党内警告处分等[12][13] 一些地方开发建设严重破坏生态 - 赣州市会昌工业园、吉安市万安工业园在长江二级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赣州市多家公司在贡水河道禁采区违规采砂,定南工业园违法占用林地278.7亩,寻乌县新天地铁矿公司违法采矿5万余吨,九江市修水县漫江宁聚茶旅融合产业园侵占生态红线1070亩,砍伐国家二级公益林961亩,宜春市万载县、吉安市新干县存在违规建设及占用林地问题,抚州市、吉安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展迟缓[14] - 根据调查情况,责令万载县、新干县党委和政府等多个单位作书面检查并整改[15]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88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包括对时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和平批评教育,给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兵诫勉处理等[15][16]
江西省委省政府对314人追责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9人
第一财经·2025-12-10 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