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1.08亿余元!白天辉被执行死刑
中国基金报·2025-12-09 04:27

案件判决与执行 - 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天辉因受贿罪,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1] - 该案一审于2024年5月28日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白天辉死刑,二审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 -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一审判决、二审裁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死刑裁定 [2] 犯罪事实与情节 - 2014年至2018年间,白天辉利用在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的各项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 [1] - 白天辉在上述期间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1] -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