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11亿元,白天辉被执行死刑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09 03:45

案件判决与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罪犯白天辉执行死刑 并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1]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8日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白天辉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白天辉上诉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4年至2018年 白天辉利用在华融系多家公司担任的多个高级管理职务便利 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 [1] - 白天辉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1]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 涉案主体与职务 - 白天辉曾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1] - 白天辉曾担任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