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辉,被执行死刑
第一财经·2025-12-09 03:35

案件判决与执行 - 罪犯白天辉于2025年12月9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1] - 该案一审于2024年5月28日以受贿罪判处白天辉死刑,二审于2025年2月24日维持原判,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 - 临刑前,白天辉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2]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4年至2018年,白天辉利用在华融系多家公司担任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 [1] - 在此期间,白天辉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1] 司法认定与量刑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白天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1] - 其犯罪行为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认定为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1] - 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