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贪腐细节披露:违法发放贷款5亿,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01 00:06
案件核心事实 - 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终身监禁且不得减刑假释[3] - 案件涉及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公司发放5亿元保证贷款 年利率8% 并约定额外收取年利率9.5%的固定回报作为好处[1][2] - 通过虚假咨询服务费名义 吴华与何某共同收受额外利息共计1.42亿余元[2] 具体犯罪行为 - 收受他人贿赂总计1.32亿余元 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授信审批、贷款发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2] - 2015年至2017年期间挪用本单位资金5.08亿余元归个人使用或出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2] - 2011年至2018年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5.01亿余元 造成温州银行账面损失3026万余元[2] - 2015年至2017年违反规定伙同他人由某银行出具保函 承诺对相关公司3亿元贷款本息承担补足义务[2] 司法程序与定性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4] -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本案定性为商业银行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指出其行为是金融领域典型的权力寻租[4] - 司法机关强调本案彰显严惩银行领域腐败犯罪 维护金融安全的决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