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治建设的核心观点 - 金融法治建设是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的核心保障,需围绕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有效执法机制、公平司法环境和全民守法环境进行系统推进[2][3]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金融法治建设指明方向,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金融强国目标、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和维护金融稳定安全[5][6][7] - "十五五"时期金融法治建设将聚焦基础性金融法律、中央银行制度、金融稳定、金融监管、涉外法治、执法效能和人才队伍七大重点方向[12][13][14][15] 金融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 坚持党的领导是金融法治的根本保证,需将党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制度[5] - 以人民为中心是核心价值取向,需依法规范金融秩序并保护消费者权益[5] - 金融强国目标包含"六大关键要素":强大货币、中央银行、金融机构、国际金融中心、金融监管和人才队伍,法治需为各要素提供支撑[6] - 金融治理现代化需提升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监管和稳定保障体系的法治化水平[6] - 金融供给侧改革要求法治为科技创新、绿色金融等领域创造良好条件[7] - 维护金融安全需运用法治手段防范风险,并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改革[7] 金融法治建设的历史与挑战 - 我国金融法治体系自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颁布后逐步建立,2003年后持续完善,形成四大经验:立法与改革开放同步、规律性认识法律化、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坚持系统观念[9] - 当前金融法治存在系统性不足问题,基础性法律不完备,金融稳定法等关键法律尚未出台,部分法规修订滞后[10] - 执法有效性亟待提升,部分法律惩戒性不足,监管存在不严不实现象,金融法治文化尚未成熟[10] - 面临内外新挑战:国际环境复杂化需应对金融制裁等风险,国内需平衡稳增长与防风险,并将数字金融等创新纳入监管[10] "十五五"时期重点建设方向 - 基础性金融法律:制定《金融法》作为管总法律,实现监管全覆盖,强化"五大监管",完善消费者保护机制[12] - 中央银行制度: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央行职责,健全双支柱调控职能,强化金融稳定和最后贷款人角色[13] - 金融稳定法律:推进《金融稳定法》立法,建立风险防化解处置全流程机制,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13] - 金融监管法律: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适应监管新格局,推进数字金融立法[14] - 涉外金融法治: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将中国标准转化为国际规则,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14] - 法治执行力:全链条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15] - 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法律与金融复合型人才,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15]
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宏观经济
清华金融评论·2025-11-27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