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态势与退市制度变化 - 2025年以来沪深交易所重大违法退市公司已达13家,创历史新高[1] - 新规明确“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即坚决出清”,并适度降低造假金额和比例的认定标准[1][6] - 财务造假退市标准设置三个梯度:单个会计年度造假金额≥2亿元且占比>30%;连续两年累计造假≥3亿元且累计占比≥20%;连续三年或以上造假无论金额均触发退市[6] - 监管执行“应移尽移”原则,行政、民事与刑事“三罚联动”惩戒体系成熟[1][7] *ST东通违法细节 - 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财务造假,虚增利润金额逐年上升:2019年虚增5222.79万元(占比34.11%)、2020年虚增5877.42万元(占比22.72%)、2021年虚增7948.22万元(占比30.35%)、2022年虚增1.24亿元(占比219.43%)[3][4] - 2022年定向增发中引用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1][4] - 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合计罚款2.29亿元,时任董事长黄永军被罚2650万元且市场禁入10年[4] *ST苏吴违法细节 - 长期隐瞒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4] - 2020年至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通过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4] -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截至2023年末达16.93亿元,占净资产96.09%,几乎掏空上市公司[1][5] 综合惩防体系构建 - 监管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打击第三方配合造假形成的利益链[9][10] - 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构建“穿透式”监管网络,实现全方位监测和智能化分析[2][10] - 加强投资者保护,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9]
一夜之间,两家A股公司退市,监管释放重要信号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1-27 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