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一审被判死缓
第一财经·2025-11-19 09:26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李全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追缴在案的贪污所得财物返还被害单位 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 [1]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5年6月至2024年3月利用担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等职务便利 非法占有相关业务收益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 [3] - 2010年至2023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合作、基金认购等方面提供帮助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 [3] - 贪污受贿总金额折合人民币超过2.13亿元 [3] 案件审理与判决考量 - 法院认定贪污罪受贿罪数额均特别巨大 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5] - 鉴于贪污受贿犯罪中均有未遂情节 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主动交代部分受贿事实 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 依法从轻处罚 [5][6] - 案件于2025年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