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罚50万元
中国基金报·2025-10-24 16:13

事件概述 - 一名90后基金经理杨某某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遭到监管处罚,被处以50万元罚款[2] - 该基金经理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基金持仓、交易明细等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陈某东从事相关交易活动[2] - 陈某东实际控制其本人证券账户进行交易,该账户与涉事基金发生趋同交易[2][4] 当事人信息 - 当事人杨某某,199X年出生,住址为上海市虹口区[2] - 杨某某先后担任某基金公司股票分析师、高级股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 - 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负责某基金的投资决策及投资指令下达等工作,知悉该基金未公开信息[2] 关联账户情况 - “陈某东”证券账户(包括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于2014年开立[3] - 账户资金来源及去向主要为陈某东本人和亲友[3] - 该证券账户由陈某东本人控制、使用[3] 违规行为认定 - 杨某某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陈某东从事相关交易活动[4] - 在上述期间,“陈某东”证券账户与前述基金发生趋同交易[4] - 上海证监局认定该行为违反《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