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手: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
第一财经·2025-10-16 11:09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1] - 规定聚焦平台责任不清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严 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薄弱环节 作出系统性规定 [1] - 规定拟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责权边界 [1] 平台提供者责任要求 - 平台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 明确与各主体间的食品安全责任 [1] - 平台提供者需做好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抽查和监测工作 [1] - 平台提供者应持续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 [2]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规范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1] - 规定明确一证一店的经营模式 禁止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 [2] - 网店招牌名称须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 取餐地址须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2] - 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 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2] 平台运营与审核机制 - 规定细化平台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审核 日常监测抽查以及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要求 [1] - 措施旨在有效防止幽灵外卖现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