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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惩治,最严之后还要更严
第一财经·2025-09-11 15:54

司法监管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个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旨在加强审判工作和震慑违法犯罪[3] -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即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和最严肃问责[3][4] - 典型案例包括销售4元过期食品被处1000元惩罚性赔偿 以及滥用添加剂造成中毒被判七年有期徒刑等案件[4] 法律体系建设 - 最高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系列司法解释[5] - 司法解释明确将"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销售"作为加重处罚情节 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5] -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正在审议中 有委员建议尽快启动全面修法以适应新挑战[6] 处罚力度加强 - 销售过期食品案虽货值仅4元但被处1000元罚金 体现对触及校园食品安全红线行为的严厉惩处[4] - 有常务委员认为现行处罚仍较轻 建议对严重违法行为"重罚到人" 并强化行业禁入规定[6] - 司法机关表示将进一步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 全方位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司法保护[7] 重点监管领域 - 针对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这些食品可能存在高油高糖高盐或添加剂超标风险[5] - "五毛食品"指单价约五角的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等小零食 因价格低廉和色泽鲜艳受到儿童青睐[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