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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9-05 15:40

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 符合条件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3] - 无法提供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限购2套 [3] - 盐田区和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3] - 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限购政策 [3] 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 企事业单位可在全市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需求 [4] - 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购房需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累计缴纳税款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 [4] - 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4] 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 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机构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利率水平 [5] 政策实施时间 - 通知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