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核心内容 - 证监会修订《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 - 修订内容包括六大方面:调降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优化赎回安排,对持有超一年基金停收销售服务费,设置差异化尾随佣金比例上限,建立基金直销服务平台 [3] 销售费率改革四大亮点 - 降费力度大:股票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混合型基金调降至0.5%,债券型基金调降至0.3% [5] - 销售服务费率同步调降:股票/混合型基金由0.6%/年调至0.4%/年,指数/债券型基金由0.4%/年调至0.2%/年,货币市场基金由0.25%调至0.15%/年 [5] - 第三阶段销售费用改革预计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为34% [6] - 优化赎回费制度: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所有,引导销售机构由赚取“流量”收入向赚取“保有”收入转变 [6] - 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对持有超一年的股票、混合、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6][7] - 聚焦个人客户与权益类基金:个人投资者销售保有量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过50%的上限 [8] - 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保有量维持客户维护费占比不超过30%上限,债券/货币基金占比上限由30%调降至15% [8] - 建立直销服务平台:证监会指导搭建FISP平台,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数据信息交互服务 [8] 费率改革三个阶段累计让利 -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分三阶段进行,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10] - 第一阶段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由1.5%调至1.2%以下)和托管费率(由0.25%调至0.2%以下),年让利约140亿元 [10] - 第二阶段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被动股票型基金佣金费率不得超过0.26%,其他类型不得超过0.52%,年让利约68亿元 [10] - 第三阶段调降销售环节费率,年让利约300亿元 [11]
降费力度大!公募基金这一规定时隔十二年再修订
第一财经·2025-09-05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