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毒杀儿女案,再次拷问“离婚冷静期”
第一财经·2025-08-22 04:33
离婚冷静期制度争议 -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冷静期 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 期满后30日内需双方亲自申请离婚证 否则视为撤回[3] - 制度目的是减少冲动或草率离婚 根据婚姻家庭领域新形势新情况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4] 支持与反对观点 - 支持者认为冷静期减少冲动离婚 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稳定 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5] - 反对者认为制度限制离婚自由 强制全体离婚当事人承担额外成本 剥夺公民自我负责权利[5] -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呼吁删除条款 认为以极少数冲动离婚问题限制绝大多数人自由 可能加剧家暴和财产转移风险[5] - 2022年全国妇联调查显示超过60%家暴受害者在冷静期内遭遇暴力升级[5] 实际案例与影响 - 2023年5月22日凤冈县男子在离婚冷静期第2天毒杀10岁儿子和7岁女儿[3] - 2023年7月20日广州男子在冷静期第13天杀害妻子[3] - 冷静期可能带来财产转移、恶意借债和人身暴力等额外风险[6] - 多数离婚已深思熟虑 冷静期可能增加时间成本 导致协议反悔或财产变动 加剧矛盾并增加司法负担[6] 制度适用范围与争议 - 民政部明确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 家暴情形应走诉讼离婚程序 不存在不利于保护受害者问题[6] - 社交媒体质疑声音较多 许多人认为制度弊大于利 需修改完善或废除[6] 改进建议 - 差异化设置冷静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无谓拖延 家暴或虐待等情形直接进入离婚程序[7] - 加强配套服务 如专业调解、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 为受威胁方提供临时保护措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