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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个人养老金提取条件放宽,哪些人可领取、如何领取?
第一财经·2025-08-19 23:39

政策调整内容 - 自2025年9月1日起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新增大病、失业和低保三种情形 允许在家庭遭遇意外或经济困难时申请领取 [3][5] - 新增具体领取情形包括:12个月内医保目录内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12个月、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5] - 在原有领取条件(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提取规则 [5] 政策意义与行业影响 - 增强个人养老金制度灵活性 解决原有规定过于刚性问题 更好满足参保者现实需求 [3][6][7] - 与国际惯例接轨 类似美国IRA账户在经济危机、破产或家庭困难时允许领取且免除税收惩罚的做法 [6] - 通过释放远期养老资金缓解家庭燃眉之急 尤其针对大病医疗支出和失业收入骤降对家庭经济的冲击 [6] 实施机制与申请流程 - 新增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 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两类申请渠道 [7] - 申请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 通过后由开户银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将资金划转至社保卡银行账户 [7] - 专家建议未来可进一步完善分档次领取细则 通过经济杠杆调节提前领取行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