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红岩破产重整启动!下发债权申报通知书 | 头条
第一商用车网·2025-08-07 05:55
上汽红岩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8日裁定受理上汽红岩破产重整申请,并于7月31日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2] - 债权人需在2025年9月15日前通过"律泊智破系统"线上申报债权,或通过现场联系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需说明债权金额、担保情况及连带债权属性 [3][9] - 未按期申报的债权人可在重整计划批准前补充申报,但需自行承担审查费用且无权追溯已分配权益 [3][9]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安排 - 会议定于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在重庆破产法庭第四审判庭召开,同步进行网络会议,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4][11] - 债权人需提交营业执照(机构)或个人身份证明(自然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律师执业证等材料 [4][11] 重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上汽红岩作为核心子公司及重卡生产平台,成功重整将有助于化解债务问题,且不影响非重卡业务的正常经营 [13] - 公司将配合管理人推进重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体系内债务规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3] 其他关联公告 -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步公告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启动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事项,重申申报截止日为2025年9月15日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