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氏信托资产界定有争议,宗馥莉:21亿美元本金不是信托资产,利息才是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8-01 15:42
案件核心信息 - 涉及高达21亿美元资产的宗氏家族信托诉讼案于8月1日在香港开庭 [1] - 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原告方资产保全请求 对汇丰银行约18亿美元资产作出限制 [8] - 禁止令有效期将持续至杭州及浙江法院的诉讼有最终裁决为止 [8] 信托资产范围争议 - 双方核心争议在于信托资产范围的界定 [1] - 宗馥莉方主张信托资产仅为固定本金的利息 而非21亿美元本金本身 [2][3] - 该主张援引了其与宗庆后于2024年2月2日签订的《委托书》第3条 [3] 信托架构与权利主张 - 根据《委托书》 宗馥莉代宗庆后持有建浩创投有限公司资产 并作为设立人为宗继昌 宗婕莉 宗继盛分别设立三个境外信托 [4] - 宗馥莉辩称其不应被简单视为仅具执行义务的受托人 主张对离岸信托文件条款拥有话语权 [5][6] - 其援引《委托书》(二)第五条 指出在信托向私人信托公司过渡期间 她将成为受托人的股东 有权参与信托架构安排 [6] 协议签署与分歧根源 - 2024年3月14日(宗庆后去世后)宗馥莉与原告三方签订协议 旨在再次确认信托设立事宜 [7] - 宗馥莉称两派之间的分歧是阻碍签署设立离岸信托所需文件的根源 并指原告方操之过急 [7]